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榆陽區固定資產投資考核管理辦法》已經區政府研究同意,現印發你們,請遵照執行。
榆林市榆陽區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日
榆陽區固定資產投資考核管理辦法
第一章 總 則
第一條為持續、高效推進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加大對固定資產投資的有效管理,激發全區上下抓項目、促投資的動力,充分發揮固定資產投資杠桿作用,根據《榆陽區全社會固定資產投資統計管理辦法》,結合我區固定資產投資工作實際,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本辦法適用于承擔固定資產投資任務的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政府各工作部門、直屬機構。
第三條區政府結合各區域項目年度投資和重點項目建設情況向各部門單位下達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目標任務及季度、月度分解任務。
第四條本辦法所稱固定資產投資范圍是指各種登記注冊類型的法人單位以及個體經營戶計劃總投資500萬元以上的投資項目,包括新建、擴建、續建和技術改造、單純設備購置等,不包括農戶投資、軍工、國防項目。
第二章 考核內容
第五條固定資產投資考核內容包括:
(一)固定資產投資完成情況。主要考核當年完成投資額及完成進度;
(二)列入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情況。主要考核當年重點項目列入省、市、區重點項目建設和各部門單位協調服務、信息報送及宣傳情況;
(三)重大項目建設情況。主要考核重大項目在建、新開工、完成投資情況;
(四)固定資產投資項目庫建設情況。主要考核當年入庫項目規模、項目庫的日常管理和維護工作;
(五)組織領導和工作隊伍建設情況。主要考核是否成立固定資產投資領導小組、是否配備專、兼職統計人員。
第六條各鄉鎮街道,各部門單位必須建立以項目單位原始報表為依據的統計臺賬。
第三章 考核辦法
第七條考核采用平時考核與年終考核相結合的方式,實行基礎百分制,其中:
(一)平時考核占15%權重。分數為月考核的平均分,月考核由區發改和科技局、區統計局組織實施;
(二)年終考核占85%權重,由區委組織部、區發改和科技局、區統計局組織實施。
第八條考核堅持“實事求是、客觀公正、注重實效、獎優罰劣”的原則,月考核和年終考核均實行百分制,按相應權重折算后計入總分,分值構成如下:
(一)固定資產投資月報表的報送情況占4分,每遲報一次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
(二)固定資產投資月報表的質量和準確程度占6分,每發現一處明顯錯誤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
(三)臺賬建立情況占4分,每缺一月扣0.5分,直至扣完為止;
(四)固定資產投資有關工作制度建立情況占1分,未建立不得分;
(五)投資目標任務完成情況占85分,每未完成1個百分點扣1分。
第九條加減分項目:
(一)對月考核成績排名前(后)三名的單位予以通報表揚(批評),并分別在平時考核分數中加(扣)1分;
(二)月考核成績累計三次排名前(后)三名的單位分別在平時考核分數中加(扣)2分;
(三)年終考核成績排名前(后)三名的單位分別在總分中加(扣)3分;
(四)在完成年度目標任務的基礎上,超額完成目標任務每增加3000萬元在總分中加1分,最高加5分;
(五)在全區項目與投資建設推進會上作典型發言的單位在總分中一次加1分。
第四章 結果運用
第十條對完成年度固定資產投資的先進單位和個人予以表彰,并給予一次性資金獎勵;固定資產投資獎勵獎金在區發改和科技局前期費用中列支。
第十一條對固定資產投資工作中排名靠前的單位,將在全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予以加分;對固定資產投資工作中排名靠后的單位,將在全區年度目標責任考核中予以減分。
第十二條對固定資產投資工作不力,不能完成固定資產分解調度目標任務的,第一次,給予通報批評;第二次,給予通報批評,并對責任單位和責任人進行約談。若固定資產投資在考核中排名靠后,將建議取消該責任單位當年年度目標考核評優資格,同時核減下年度項目經費安排、扣減本單位經費。
第十三條嚴禁各單位借促進固定資產投資或爭取投資項目的名義支出無關費用,一經發現移交紀檢監察部門查處;對在固定資產投資工作中偽造資料、捏造數據或其他法律、法規禁止的行為,按司法程序依法追究相關法律責任。
第五章 附則
第十四條本辦法由區發改和科技局商區統計局負責解釋。
第十五條本辦法自印發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