關于加快發展大漠蔬菜產業的實施細則(試行)
根據區委辦、區政府辦《關于加快發展大漠蔬菜產業的實施意見》(榆區辦發〔2019〕7號)精神,結合近年來大漠蔬菜產業項目實施情況,為進一步完善大漠蔬菜產業獎補政策,不斷規范大漠蔬菜產業項目建設、驗收等各項工作,推動大漠蔬菜產業實現規?;?、標準化、產業化發展,助推全區“3+2+X”農業新興主導產業高質量發展,特制定本實施細則。
第一章 總則
第一條 中省市財政投入到大漠蔬菜產業的專項資金,必須嚴格按照項目實施方案要求予以實施,其中區級專項資金主要用于設施棚體建設、露地蔬菜種苗補貼、蔬菜提質增效、新品種新技術試驗示范推廣、品牌創建、產品展示、項目考察營銷宣傳、科技培訓等。
第二章 項目驗收及補貼標準
第二條 日光溫室、塑料拱棚等設施基地新建規模相對集中連片不少于100畝(50座/個)。日光溫室結構為磚墻培土全鋼屋架半地下室,室內脊高4.2m,室內跨度8.5m,長度60m,后墻高度2.9m,女兒墻不低于0.8m,鋼架為3×7.5的厚壁鍍鋅橢圓管鋼架,每根鋼架間距為1m,緩沖間面積不超18㎡。塑料拱棚為鋼架結構,跨度7m,長度60m,脊高2.8m以上,鋼架為2×4的鍍鋅橢圓鋼管,每根鋼架間距為1m,兩棚之間因地形而定,一般上不少于2m。連棟拱棚為全鋼架結構,規模在20畝以上,由多個單體拱棚組合而成,脊高3.5米以上。智能化溫室大棚為全鋼骨架,規模在10畝以上,脊高4米以上,跨度12-18米,配套棉被、卷簾機和智能化設施設備。設施棚體建設過程中,若確因地理條件受限,除長度可適當縮短(不能少于50m),其他標準不得隨意變動。所選購的棉被、棚膜等設施設備必須符合當地保溫保暖、防寒透光等生產條件,保證作物正常生長。
第三條 設施蔬菜基礎設施建設主要包括平整土地、打水源井、架設輸電線路、鋪設輸水管網和測繪設計等?;A設施建設應整合涉農項目資金,不足部分采取“一事一議”方式在大漠蔬菜產業發展專項資金中列支。
第四條 露地蔬菜示范種植基地要選址合理、作物長勢良好、管理規范,具有典型示范作用,成活率達95%以上,規模相對集中且面積不少于100畝。南瓜、山地蔥、沙蓋、西瓜等每畝補貼種苗費300元;胡蘿卜、辣椒、西洋參、洋蔥、山蔥花、毛豆、黃花菜等每畝補貼種苗費400元。
第五條 對日光溫室、塑料大棚等實施水肥一體化技術,配套加壓泵(水壓不足情況下)、施肥器、過濾器、主管和微噴滴灌管等設施設備的,日光溫室每座補貼1000元,塑料大棚每個補貼500元。對標準化露地蔬菜種植胡蘿卜、辣椒、南瓜、洋蔥、山蔥花、西洋參等配套水肥一體化的,每畝補貼滴灌帶200元,其他設施設備由經營主體自籌。
第六條 科技宣傳及培訓主要包括蔬菜產業宣傳片、宣傳牌制作,電視網絡媒體宣傳,聘請蔬菜專家授課,召開現場觀摩交流會等。聘請農民技術員授課參照中級職稱專家授課費予以補助。
第三章 項目申報
第七條 項目采取自愿申報的原則,凡符合大漠蔬菜產業建設標準的鎮(村)級股份經濟合作社,通過會議,公示無異議后,向所在鄉鎮政府、街道辦事處提出申請,鄉鎮(街道)召開黨(工)委會研究確定,并進行公示,公示無異后向區農業農村局提出項目資金申請,鄉鎮(街道)與相關技術人員實地勘察后方可實施。
第四章 資金兌付程序
第八條 資金兌付采取先建后補的方式,由農業農村局、財政局下達項目實施計劃,各鄉鎮(街道)按照項目標準要求實施,經各級相關人員驗收合格后及時足額兌付。具體流程如下:區農業農村局、區財政局下達項目實施計劃→所在鄉鎮(街道)按照項目要求監督實施主體嚴格按照技術要求建設→技術單位做好技術服務保障工作→項目完成后由鄉鎮(街道)和合作社負責人實地核實棚數及種植面積并進行績效評價→評價后組織初驗→以正式文件向技術總負責單位申請驗收并提供相關檔案資料→技術單位人員進行復驗→區農業農村局組織相關部門人員抽查驗收→驗收合格后進行公示→公示無異議后由各實施主體財務人員到所屬鄉鎮(街道)辦理相關財務手續→技術總負責單位整理檔案資料。
第五章 附則
第九條 本細則由區農業農村局解釋。本細則至發布之日起執行,有效期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