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鄉鎮人民政府,各街道辦事處,區委和區級國家機關各部門、直屬機構,各人民團體:
《榆林市榆陽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已經區委、區政府同意,現印發給你們,請按照要求抓好貫徹落實。
中共榆林市榆陽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
2021年12月9日
榆林市榆陽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
為全面貫徹落實黨中央、國務院關于全面依法治國和省委、省政府關于全面依法治省以及市委、市政府關于全面依法治市的決策部署和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要求,根據《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委員會關于印發<行政復議體制改革方案>的通知》(中法委發[2020]5號)、《中共陜西省委全面依法治省委員會關于印發<陜西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陜法委發[2021]6號)、《中共榆林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員會關于印發<陜西省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方案〉的通知》(榆法委發[2021]7號),結合我區實際,制定如下實施方案。
一、總體要求
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貫徹黨的十九大和十九屆二中、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會精神,全面落實習近平法治思想和習近平總書記關于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重要指示,通過改革整合區政府及其組成部門行政復議職責,建立健全規范、高效、便民的行政復議工作機制,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依法行政、化解行政爭議和維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功能,促進社會公平正義和諧穩定,為深入推進法治榆陽建設提供有力法治保障。
二、改革措施
全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在區委領導下統一部署,采取“自上而下、分步實施”的步驟開展改革,注重提高改革舉措的系統性、整體性、協同性,區政府辦、組織、機構編制、財政、人社、司法行政等責任部門各負其責、協同配合、形成合力,確保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如期完成。
(一)整合行政復議職責
1.除實行國家垂直領導的海關、金融、外匯管理等行政機關,實行以中央為主與地方政府雙重領導的稅務等行政機關和國家安全機關外,行政復議職責集中至區政府,一級政府只保留一個行政復議機關,由區政府統一行使行政復議職責,區政府工作部門不再行使行政復議職責。
2.行政復議工作堅持中國共產黨的領導。區政府領導本行政區域內的行政復議工作,區司法局為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對外統一以區政府行政復議辦公室的名義開展工作(并申請啟用“榆陽區人民政府行政復議應訴專用章”),同時辦理區政府的行政應訴事項。
3.區政府管轄以區政府工作部門及其派出機構、鄉鎮政府、區政府派出機關、區政府或者工作部門管理的法律、法規、規章授權的組織為被申請人的行政復議案件。
4.從2022年1月1日起,區政府開始實行改革后的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實施前,政府工作部門已經受理的行政復議案件,由該部門繼續辦理至終結。改革實施后,政府工作部門收到行政復議申請的,應當按照本方案的管轄規定,告知申請人申請行政復議的途徑,或者將行政復議申請轉送有管轄權的行政復議機構?!吨腥A人民共和國行政復議法》修訂后或有權機關作出新規定的,從其規定。
(二)健全配套工作體制機制
5.健全行政復議配套體制機制。區政府要在整合行政復議職責的基礎上,加強行政復議工作規范化建設,根據行政復議立案、審理和行政應訴工作職能,合理確定崗位職責分工,建立科學通暢、公開透明、便民利民、監督有力、指導精準、宣傳有效的工作流程,全面提升行政復議接待、受理、審理、決定、應訴等各工作環節的規范化水平。
6.建立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區政府要結合工作實際,建立政府主導,相關政府部門、專家學者參與的行政復議咨詢委員會,為重大、疑難、復雜的案件提供咨詢意見,提高行政復議公正性和公信力。
7.加強行政復議工作信息化建設。推行“智慧復議”,全面使用全國行政復議工作平臺辦案,充分利用平臺資源、數據成果,提高辦案質量和效率。逐步實現行政復議網上申請、受理、審理、審批,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參加行政復議活動。逐步推行在線公開行政復議文書,增強行政復議工作透明度。
8.加強行政復議法律宣傳。區司法局要認真落實普法責任制,通過網站、微信公眾號、電視、報刊等媒介加大行政復議制度宣傳力度,向人民群眾提供高質量的行政復議法律咨詢服務,有效引導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通過行政復議渠道合理解決利益訴求,維護自身合法權益。
(三)充分發揮行政復議監督功能
9.健全行政復議規范性文件審查制度。加強行政復議對行政行為所依據規定的審查力度,完善工作流程,及時糾正違反法律法規和國家政策,侵犯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合法權益的規定。
10.完善監督機制。區政府要加強對行政復議決定執行及行政復議意見書、建議書執行情況的監督,對不全面履行行政復議決定、不落實行政復議意見書和建議書的,要依法依規追究相關責任人責任,確保行政復議倒逼依法行政的監督功能得到充分發揮。將行政復議工作開展情況作為法治政府建設的重要指標,按照《法治政府建設與責任落實督察工作規定》等有關要求,對工作不力、問題較多的,及時進行約談、責令整改、通報批評。
11.執行行政復議工作報告通報制度。區政府要及時研究行政復議工作中的重大事項、重大問題。區司法局要定期向區委、區政府報告行政復議工作情況,同時向下一級政府和區政府工作部門通報;對認定行政行為違法,認為需要追究有關人員違紀違法責任的,應當依法通報區委紀檢監察機關。
12.建立行政復議決定抄告制度。區司法局在辦理涉及區政府工作部門的案件時,要將行政復議決定同時抄告被申請人的上一級主管部門。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在區政府領導下積極做好本部門依法行政工作,結合行政復議決定,有針對性地加強對下屬單位工作的指導監督,進一步提高部門依法行政能力和水平,切實發揮部門在法治政府建設中的積極作用。
(四)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保障和監督
13.加強行政復議隊伍建設。按照“事編匹配、優化節約、按需調劑”的原則,合理調配編制資源,使行政復議機構的人員配備與改革后的工作實際相適應。要加強專業化、職業化建設,初次從事行政復議的人員應當通過國家統一法律職業資格考試,取得A類法律職業資格。每件行政復議案件至少由2名行政復議人員辦理,不得安排政府購買服務人員單獨辦理行政復議案件,不得委托或者變相委托事業單位、社會機構辦理行政復議案件。加強對行政復議人員的培訓、考核和管理,不斷提高行政復議隊伍的政治素質和業務能力。
14.落實行政復議工作保障。區委、區政府要支持和保障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依法履行職責。將行政復議工作經費列入本級財政預算,區財政根據區行政復議工作需要,保障行政復議專項經費。落實現場調查核實證據、出庭應訴等辦案車輛使用,配置必要的辦案設備。根據行政復議工作需要落實辦公場所,要按照便民原則,將行政復議辦公場所設置在交通便利的地段,以方便申請人咨詢、提交申請材料、查閱案件材料。按照行政復議工作標準化建設要求,區司法局應獨立設置符合辦案工作需要的接待室、聽證室、調解室、審理室、閱卷室、檔案室等。
15.加強對行政復議工作的監督。區委、區政府要按照《中共中央關于全面推進依法治國若干重大問題的決定》要求,在行政復議工作中全面落實行政執法責任制,嚴格確定行政復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執法責任和責任追究機制,堅決排除對行政復議工作的干預,防止和克服地方和部門保護主義。區紀檢監察機關要加大對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及其工作人員行使行政復議權的監督,確保行政復議權在法治的軌道上公正有效行使。區政府行政復議機構要在區委、區政府的領導下,按照職責權限進行工作。
三、工作要求
(一)提高政治站位。區委、區政府、區政府各工作部門要堅持以習近平法治思想為指導,全面貫徹落實中央全面依法治國工作會議精神,增強“四個意識”,堅定“四個自信”,做到“兩個維護”,把思想和行動統一到黨中央、國務院和省委、省政府以及市委、市政府的決策部署上來。以高度的政治責任感、歷史使命感和改革創新精神,堅決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各項要求,確保全區改革任務順利完成。
(二)加強組織領導。區委要加強對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的領導。區政府對本轄區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承擔主體責任,主要負責同志是第一責任人,要加大組織協調力度,扎實推進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確保改革要求落地落實。
(三)密切協同配合。承擔行政復議體制改革任務的相關部門要密切高效協同,形成工作合力,落實行政復議體制改革的各項任務。機構編制部門負責職責調整、機構設置、編制調配等工作;組織部門、司法行政部門負責工作人員到位;財政部門負責落實經費保障;機關事務管理部門負責落實辦公場所。
(四)做好工作銜接。區政府根據改革進程作出具體安排,確保履行法定行政復議職責無縫銜接。行政復議職責整合后,區司法局要及時公示辦公地點、電話、行政復議辦理程序等,暢通行政復議渠道,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申請行政復議。
(五)抓好檢查督導。區委全面依法治區委員會辦公室適時組織開展督查,推動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各項任務落實。對改革措施落實不到位的,督促及時整改。區司法局建立行政復議體制改革工作臺賬,協調相關責任部門穩妥有序推動改革任務落實。
改革中遇到的重大問題要及時向區委、區政府報告。